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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一支箭和九把刀(1/3)

作者:燕云藏月
王休红是个在北疆长大的少年,虽然不是土生土长荒原人,却带着一身风刀雪剑磨砺出来的执着和冷冽。只要前方是敌人或者猎物,他的枪尖就会一往无前。

就像此时,在这石头城的热闹街市,众人都听得一声高亢的狼嚎。王休红已经纵马疾行,同时长枪如探出云层的蛟龙,在半空中划出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痕。

枪尖前方的人群已经惊恐的散开,连尾叶也急忙闪躲,只剩下持弓而立的白少咸。

看到借着马势袭来的枪影,白少咸主动后撤一步。左手握住弓弦,右手则向后拉动弓身,将镔铁弓反向拉满。

在狼嚎声快到耳畔之时,他的右手猛然松开,握住弓弦的左手则定在半空纹丝不动。于是,一声盖过狼嚎的振弓之声在街头炸裂,同时一根尖锐的青羊角,向前突刺,与王休红的枪尖针锋相对。

“响弓指?青羊角!”马后面的王齐眉惊疑一声,然后望向驴背上的孟一苇,问道,“小夫子,这位拿弓的小将,可是万骑郎的公子?”

孟一苇点点头,“他就是白少咸,之前是青羊角卫的先锋少郎将,现在是书院新一届的学子,这次算是来北疆游历的吧!”

在两人对话之时,狼嚎枪和青羊角已经正面相遇。王休红的这一枪还是他独有的狠辣,从小在镇北军大营长大,让他的枪术更多的是战场的铁血气质。而与王休红类似,白少咸也是弱冠之龄便勇冠三军,手中的镔铁弓原本也是蛮横霸烈的路子。但是今天,他的气势却变得不同了。

看到这里,孟一苇有些惊讶。才二十几天不见,白少咸身上突然就有个许多沉稳。给人的感觉,此时白少咸刺出的青羊角,真的像一只俯首低头的老羊,正准备用自己最尖锐的青角,来刺破狼头的下颚。

枪尖和弓角终于相遇,两个极为锋锐的利器,居然产生了一霎那的僵持。

马上的王休红脸色一变,他发现马下的矮瘦少年竟是稳若磐石,自己单手持枪居然有些手臂发紧。王休红是个务实的人,他不像江湖人那般讲究套路,所以他的左手也握紧了枪杆。同时,座下的北地战马也蹬地发力,一人一马的全部力气都汇聚在枪尖那一点。

巨大的冲力,推着白少咸向后退去。镔铁弓抵在地面上的那一端青羊角,在石板街上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但王休红不是江湖人,白少咸同样也不是江湖人。于是,他的右手也握住了弓身,同时松开了攥紧弓弦的左手。被解放的左手没有闲着,快速从背后拉出了一枝大箭。转瞬间,大箭已经搭上了拉满的弓弦。没有一刻迟疑,搭箭已经擦着枪身向王休红的头颅射去。

“住手!”王齐眉低喝一声。声音不大,白少咸却感觉自己耳边响起了一道炸雷。但是离弦的箭已经像出群的马,飞快的向王休红射去。

白少咸和王休红之间只有一枪之隔,纵使王齐眉可以一枪折断龙鲸角,此时也施救不及。

正在孟一苇决定要布置一道神元意场之时,一声利器破风的啸音已经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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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一道银色透亮的月牙从天空中划过,随后朵朵明艳的红花飘落。吕婵已经将自己的大刀在背后甩出,正对着飞速射来的大箭砍去。

孟一苇看到弯刀快到模糊的影子,先是放心的舒了一口气,随后又不解的皱起了眉头。

让书院小夫子诧异的不是吕婵的弯刀。经过血锻之后的弯刀,霸气内敛,灵动异常,力量与速度达到完美的结合。但是吸引孟一苇的却是那一朵朵极为真实的红花。

在这些飘落的红花上,孟一苇感觉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那是自己留在吕婵体内的阳神。

说白了,那道阳神就是孟一苇识海中一捧极为精粹的神识。孟一苇一直不知道留在吕婵体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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