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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损招(1/3)

作者:墨雪千城
其实故事很简单,但写故事的人却将故事写的曲折离奇,当中又有许多银词艳曲,被朝廷列为禁书。

奇怪的是,禁而不止,禁而不毁,反而益发流行。

想他一介书生,为人清清白白,怎可看此等诲银之书,读这样的书不仅不能涵养正气,反而会移人性情。

他更不会抄这样的书,这简直就是助纣为虐,误人子弟。

这些日子,他不分昼夜勤练书法,甚至为此不惜利用李逢君去拉关系,苦求馆长亲授他书法。

贺兰馆长一听说他是李逢君的堂兄,而且还是甲班头名学生,当即就同意了。

他勤学苦练这么多天,就是想证明自己。

一来,他要让瞧不起他的人知道,他李逢秋的书法不比李逢君差,那日只是他运气不好才输了比试。

二来,家里收割麦子时遭遇连日大雨,有一大半都烂在田里,今年家计必然要比往年艰难,他身为家中一份子,自然要出一份力。

所以,他才选择到这里来抄书。

谁知这店掌柜竟然让他抄《春闺记》。

他顿觉受辱,气的脸红脖子粗。

见他不说话,神情也不对,陈仲德满脸疑惑的问道“我瞧你脸色不对,你怎么了,莫非是哪里不适?”

李逢秋气愤道“亏先生也算是个读书人,怎拿这等杂书叫我来抄?”

陈仲德顿时明白他为何恼羞成怒,冷笑一声道“既如此,我们这里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还请另谋高就。”

“哼!”

李逢秋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陈仲德气的也冷哼一声,嘴里嘀咕道“这什么人呢,假正经。”

《春闺记》怎么了?

这明明是一本惩恶扬善的好书嘛。

李逢秋忿然而去,想着九龙镇就有一家书肆,便径直去了墨林斋。

他之所以舍近求远,就是想一雪前耻,不想这店掌柜品性有问题。

当然,他想抄书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要为家里出点力。

岂料他去墨林斋一问,店掌柜一样让他抄《春闺记》,他再度忿然离去。

一时间,他不知道是该回家,还是该回学馆读书,走着走着,竟鬼使神差的来到了鸭血粉丝店。

看到排队的人群,他愣了愣,抬起头看到门头牌匾时才意识到他竟走到这里。

早就听学馆里的学生说,这家鸭血粉丝店里面的鸭血粉丝有多么多么的鲜美,馄饨也好吃,还有漉梨浆和果冻布丁,更是夏日里不可缺少的解暑圣品。

若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就是小掌柜是李逢君的小媳妇。

李逢君的恶名早就扬名了整个九龙镇,谁人不知道他,又有谁人不惧他,厌恶他?

可惜了,那样一个好姑娘。

想到王落花,他脸上不由自主的开始发烫。

见人多,他犹豫了一下,刚想要离开,忽然眼前似有一道暖光照来。

他看见一个身着淡粉衣装的姑娘,端着一个朱漆长盘走了出来,难得出现的太阳照在她的脸上,仿佛笼上一层暖色光泽。

夏风拂过,吹动粉色裙摆,衣袂飘飘,甚是灵动。

还有那一双眼睛,含着几缕笑,比初见时,更添柔光。

算不得绝色,却清丽可人,撩人心神。

一下子,他呆怔在那里。

王落花走过来时,并没有注意到他,因为悦来客栈的那位客人身体不适,请他过去瞧瞧,再顺便送两碗漉梨浆过去,所以她的脚步比较急。

经过李逢秋身边时,他下意识的就垂下头,清风拂来,他闻到一股好闻的,独属于少女的淡淡香气,他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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