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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四国和议确立(2/2)

作者:爱做的事
好处,自然要实打实的执行。

同时金国、夏国、宋国除了在火器和战马上得到了明国的帮助外,他们互相间的关系,也有了极大的缓和。

影响比较大的,就是金夏在关中的战事全面停战。并且约定在此之后,一起向盘踞在延安一带的汗庭军队动武。金夏之间则是再次签订边境上的和议,默认保持原有的边境现状,同时岁币上,虽然宋国还是要给予金国,但只有原来的一半的。

而这少的一半,也不是说完全没有了。而是明国会以物资的方式折价输入金国。而金国这边,则以人口和矿产、金银古玩等物来交换。虽然还是要花钱,但至少有地方可以买物资了。

如此转圜,其实宋国给金国的钱财,几乎就全部落入了明国的口袋。

在这其中,金国和明国还在领土上进行了再次的商定和确立。沿着黄河现有的边界线,以东全部属于明国的山东行省。像山东西路这样刚并入明国的领地,往后金国这边再官府层面上,是不会再让人渡过黄河来打草谷了。

明宋之间倒是没有领土纠纷,但为了保持双方的互信,明国这边主动表示在黄河以北,缩减军队的规模。除了必要的地方民兵和治安军以外,主力部队全部撤走。

从而换取宋国在商贸上,对明国的更多让利。另外生铁、铜、食盐这样的大买卖,双方也准许进行一定的交易。比如明国允许宋国商人在明国境内开采铁矿和铜矿,并且有限度的运回宋国。而宋国这边,则允许明国的食盐在宋国境内合法流通。

还有蒙古银行,也终于可以在宋国境内开办分行了。这对于吸纳宋国豪商的资本,有着极大的助力。

最后在军事上,也是四国都比较关注和尤为重视的。那就是当汗庭主力返回漠北,攻伐中原时,签订和议的四国,必须出兵。无论是顶在第一线的金夏明,还是位于大后方的宋国,都不能置身事外。

否则的话,就是背信弃义共击之。

这里面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受攻击一方是被动挨打的情况。如果是主动挑衅,那么其他三国也不必跟着引火烧身了。

于是这样的协定签订下来,无论是金夏两国,还是明宋两国,都较为满意。至于到时候如何遵守协定,如何执行,违背了又如何落实惩罚,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大明这边,是绝不会真的为了一纸协定,而主动去摸老虎屁股的。

这商业上的利益,才是明国一直渴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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