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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军营(1/2)

作者:m28
火红的太阳驱散了沁骨的寒冷,塔隆大地上的各种生物为迎接新一轮的酷热做好了充足准备。

阿尔丰斯面前是一队队出操回营的士兵,闪亮的鳞甲在炽热的光线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他手里捧着两袋刚出炉的面包棒,这是一个小队的早餐。两个魔法时前,他刚来报道就被安排进伙夫营,在莱蒙的安排下只填了一下姓名就顺利混了进来。当然,并不是真实姓名。他所用的户籍簿和真货却也毫无二致,只是上面的人在五年前就已经葬身黄沙。

位于城西南面的第二区现在驻扎着大概五百人的军队,无论在装备上还是训练上都是中等水平,算不上很特别,但却是法利亚的嫡系。每隔三天,他都会到这支部队来视察,虽然还不知道驻地的换防表,但通常一月一次的换防仍然有充裕的时间让阿尔丰斯完成任务,因为上一次换防是在八天前。

“小家伙,新来的吧,给我递瓶黄油,这该死的燕麦面包实在太硬了。”一个满脸须茬的士兵边舔着手里的汤盘边向站在汤桶旁边的阿尔丰斯大声嚷着,“不过这土豆汤可真他妈的不赖!”

“接着了。”油罐顺着长餐桌的中央滑过,不偏不倚正好停在那个士兵面前。

“噌”士兵拔出腰间短匕,伸入瓶里挑出一大块半凝固的油脂,均匀抹到面包上,放进嘴里大嚼起来。

普通士兵的伙食是一天三餐,晨操回来的早餐是一磅面包一盘汤,中午是炸肉煎饼,晚餐最为丰盛,除了炸羊肉外还能喝上一小杯甘甜的葡萄酒。市政厅的大老们为了保持军队战斗力,在后勤方面的工作做的极为到家,毕竟士兵是保证他们地位稳定的首要条件。身强体壮的穷人为了填饱肚皮,当兵是不二选择。只是薪水普遍低下——一个月大概两枚银币,比普通市民的收入还要低。但是来当兵的大多数都是单身汉,基本上用不着多大花销,月薪刚到手就已经变成可口的美酒,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只有在掠夺战中才能获得。

如果晋升到小队长以上级别,获得的待遇就远远不同了——一套宽敞的住房,五个魔法币的月薪。说不定还能找上个女人做老婆,这可能是绝大部分士兵的梦想。如果服役满三十年,还能领到一份丰厚的退休金,确保晚年生活能在无忧无虑中渡过。

这一切的优越条件,只是鼓励人民去参军,并且尽全力参与战争。学者们普遍认可这种国家军役制度,因为它既可以减少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又能刺激城市的建设发展。不像其他大陆,军队只是掌握在领主手里成为独霸一方的豪强。

阿尔丰斯在营中呆了一天就已经摸清楚所有需要知道的基本情报。包括建筑的大致方位、官兵的食物配送时间和作息时间、甚至知道了一些兵力分布状况。当晚他就依据这些线索设计出两种刺杀方案,可以确保自己在一击成功的前提下能全身而退。当然,如果给他的时间更长一点,完全有可能侦察出驻地巡逻队的惯行路线和士兵的反应速度,但是索拉德给出的时间只有十天。

根据内线情报,法利亚每隔三到四天会来一次营地检阅。只是他不大可能在营内过夜,每次只停留不到一个魔法时,来的时间也不确定,只能看侯爵自己的喜好。值的庆幸的是他总会花上一半时间来检阅军队,剩下的时间就呆在指挥营听取驻地长官的汇报,这期间会让人送两次茶水,一次甜点,这也是他的嗜好,决不例外。茶点送进去之前会有忠实的从仆试过,确保无毒之后才由副官拿进去。所以投毒暗杀的成功率很小。

想要顺利完成任务的话不确定的因素还有两点,第一是侯爵身边的警卫实力,第二是军营内士兵的反应速度。索拉德给他这个任务的目的,并不是要他去做和目标同归于尽的死士,而是想再次考验阿尔丰斯的效率和智慧。单凭他的身手而论,绝对是个做间谍的上上之选,谁会提防一个不着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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