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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忙里偷闲(1/3)

作者:m28
“这几天内需要将队长人选物色出来,由我们几个对整支部队进行全面管理绝对行不通,一是我们没有那种精力,二是他们必须培养出正规部队那种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的团体协作能力,上到战场之后我们不能亲自处理每件事情,只要少数骨干力量对我们负责就够了。”阿尔丰斯看着两个队友,心里却在思索着月之心军队里那些最简单的做法,“如果可以,今晚我就去马萨雷解决那些垄断商,这不是什么难事。”

“在这里的都是代理人,那些商业巨头们不会轻易离开在城邦内受到重重保护的住宅,杀光代理人,也只能是再换上一批新人,他们接到的指令并不会改变,而且,你首先动手很可能会引发一场血腥冲突,因为我们和他们处于竞争状态,一出事,很容易怀疑到我们头上。”

布兰克的话让阿尔丰斯想起了背负的任务——为死神代言。

“我担心的是他们先对我们下手,那可是防不胜防。以我们现在的状况,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就算了。”阿尔丰斯反复衡量了一下,怎么算都是自己这边吃亏,还不如像布兰克所说的静观其变,以免落人口实。

凯瑟琳在旁边听着他们商量着这些杀人的勾当,但是出奇的没有大发脾气,不去指责这些行为实在有悖骑士精神,看来这几天下来她的性格还真改变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激动了。

两天后,试验田里的麦子开始结穗,大群的熊蜂再次离巢采集花粉,阿尔丰斯呆在学院里等待结果。每日里也只是逗着瘟疫玩耍,瘟疫这几天很多次试着用前肢支撑着爬起来,刚直起身体便马上跌倒,特别像一个刚学走路的幼孩,总想自己走几步,但手脚就是不受大脑的控制。听布兰克说龙族起码要五年时间才能脱离雏龙期,看来还得照顾它好一段时间。

等待的时间确实无聊透顶,阿尔丰斯决定去做一件事——抢劫!他还记得在来蒙利埃的路上洛卡曾经说过在小路上经常有强盗出没,那么偶尔当一两次强盗也算一种有益的户外活动,他特意准备了一套军用链甲和一面大钢盾,反正身上已经加上了千多磅的负重,这身装备对他来说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武僧为了避免动作的敏捷受到影响不会使用这些沉重的装备,现在穿上这些反而成为最佳的掩饰。

阿尔丰斯想抢的只有一种人——抢劫别人的人——强盗,因为强盗窝里通常会积累着大量的财物,抢劫他们既方便省事又不用担心失主展开追查,既玩得开心又不用太过耗费精力。

两天时间下来,阿尔丰斯收获空空,他发觉当强盗也得有着一定的职业学问,只靠武力的抢劫根本没有作用,作案还得分地点、看情况、辨人识物以及掌握目标的准确情报,什么月黑风高好做案的话全是假的,没有急事而又身携贵重物品连夜赶路的人估计一年下来都不会碰上一个,整整两个夜晚小路上都没有半点动静,只有黎明时分才有一些衣着破烂的穷人在小路上行走,当他扛着锋利的军用弯刀出现在那些人面前时,几乎所有人都做出同一个动作:一言不发的解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摆在他眼前,然后高举双手站到旁边,包袱里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几块干面包、几个银币或者铜角之类的财产找不到其它物品。他连搜身的兴趣都提不起来,挥了挥刀示意他们捡起东西走人。

这个世界哪有这么多的肥羊等着宰,要是每次抢劫都能成功,干脆每个人都去当强盗算了,还用得着那么卖力过活吗?这个道理就像每天想着有只兔子一头撞死在门口一样不现实,阿尔丰斯暗笑自己太过一厢情愿,怪不得费迪南德总是看不起强盗,要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六个魔法时都不知道能扒到多少个钱袋了,同样的时间内比强盗的效率不知道高了多少倍。他将视线投向驿道,小路不好抢,贵族和官方使用的路应该好做生意吧。

结果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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