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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犯罪咸鱼人(2/4)

作者:雁回还
是拿的很低了,当然这在儒家盛行的时代,不这样才会显得奇怪呐!

郭宠显然不好这些虚礼,他就“嗯”了一声,而后让崔博入座,并开门见山地问崔博来此地的原因——

“可是为上次甄氏之案?”

不说这个崔博都快忘了,那贼首袁绍还没有被逮捕呢!

正巧崔博就趁着这个时机来问问了:“不知那犯罪嫌疑人袁绍可曾归案耶?”

崔博这句话倒是给郭宠整得一脸懵逼?啥?犯罪咸鱼人是什么人?

郭宠一脸疑惑地问道:“崔议郎言何耶?”

崔博暗喜,这郭宠他果然就上钩了,“犯罪嫌疑人”这五个字乍一看是新语,但实际上“犯罪”也有,“嫌疑”也有,“人”就更不必提了~

就这么一拼,其实是不难理解的,但是…古人的脑回路和后世的不太一样,就比如由有些成语的意思很显而易见,但是…崔博拿出来说,还是会搞得众人一脸懵逼。

所以崔博这次算是被动地使用了这个技能,为的就是要勾起郭宠的疑惑~

然后他再卖弄——“博对于法律之学亦有涉猎…”这其实不算什么,通经的人会了解法律者这实属正常事,但是郭宠对于崔博的这一系列的操作却是搞不太懂。

呃…怎么瞅着都不像是妄人,这说的都是甚么话嘛!

崔博竖起一枚手指,其貌更显几分神秘:“哦…犯罪嫌疑人,博所言的意思…简而言之——便是在廷尉定罪之前,人犯无罪,而只是案件中有嫌疑的对象!”

他所言的东西不可谓之专业,但是意思却很合乎于法。

郭宠那是精通律令的呀,审理案件也是极多,听了崔博的话,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举个栗子!”崔博继续说道,“就前次案件来说,甄奂之罪已定,可谓之云‘罪犯’,但还要基于其所言真假,来进行最后的评定,这且不提;

就说那甄奂所供出的袁绍,因为没有当面对证,所以不可称之为‘罪犯’,而应是‘犯罪嫌疑人’!”

他就举了个活例子出来,以帮助郭宠理解,如此做得目的呢,自然是要博得其好感,然后故技重施…

本来没举这个例子的时候,郭宠还挺感兴趣的,但是崔博举过栗子之后,他便皱起了眉头。

“依崔议郎之见,那袁绍无罪?”

郭宠不是一个笨人,本是不该问出这么拙劣且浅显的问题,但是崔博这个七弯八绕的给他绕进去了,竟是一度让郭宠以为这崔博反复了,此时竟是来为那袁绍说情来了呢!

崔博反问道:“难道郭公以为那袁绍无法翻案么?”

这会儿可没有讼师这么一个职业,翻案的话,说起来很困难,但也不是说不能,它要求执法者相对公正,譬如按原本历史的走向,四世三公弘农杨氏的杨彪就会被曹操以勾结逆贼袁术的罪名逮捕入狱。

当时若不是满宠之法颇公正,恐怕这老头儿当时便要在许县大狱冤死不可~

好吧,这严格意义不算是翻案,只是满宠经审问没问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没能给他定罪罢了。

但是能从这件事中看出来,东汉对于犯人的态度!

曹操的意思崔博也看不出来,毕竟难眩以伪,但是光凭着书上的记载呢,那曹操就是一心想杀杨彪,后边是迫于压力无奈放出的。

后人有评价曹操好用重典,行申韩之法术…对此崔博只有一个字呵呵。

或许他的理想是那般,但是他绝对不是那般做的,当然可能是涉及了什么样的政治目的,崔博不是当事人,难揣摩出来。

曹操此举…是绝对的害法!

咳咳…好像又扯远了…

说到了袁绍翻案的问题,崔博话音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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