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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歌与书友的交流(4/4)

作者:狂歌走马遍天涯
情的发展吧。说实话,有时候,剧情的发展连作者自己也未必能完全控制。这,或许就是创作的魅力吧。

狂歌尽量不让大家失望,也不让自己失望。

2006年3月22ri

感谢“多多关照”的建议,我会酌情考虑在清节中安排。不过狂歌对情节有自己的一些思路在,可能不能完全令你满意,望你见谅!尤其是关于丁香的个人感情问题。狂歌上了年纪,不再相信关于“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丁香也做不了种马,所以给她安排一段凄美的爱情。这是狂歌的审美观,或许会有很多人不喜欢。但那些种马一样很爽的情节同样也有人不喜欢的。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很难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狂歌不会狂妄到要写一部世界上的人都喜欢的,所以,现实的狂歌就安排自己的审美观安排了主角的故事,希望能让一部分人满意。狂歌不贪心,所以,这就够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很感谢你!:)

2006年3月20ri

又开始更新了,非常感谢各位的厚爱。虽然现在丁香的人还不多,但我相信在各位的支持下,丁香的粉丝肯定越来越多。

为了报答各位的推荐,我给很多人的留言加了jing。虽然这样的报答方式有点俗,但这是狂歌的一点心意。以后推荐的人多了的话,可能不能每个人都加jing,千万别骂狂歌厚此薄彼哦!狂歌是个商人,但是个挺实在的商人。

顺便回答书友关于丁香的笔记本电脑充电的问题。狂歌红着脸给一个最俗的答案吧:太阳能电池……

2006年3月17ri

狂歌结婚了。昏天黑地的一个人驱车1200公里赶去上海和娘子结婚,暂停更新2天,望各位见谅!

狂歌的娘子会吃其他女人的醋,惟独不吃丁香的醋。准确的说,娘子是丁香的第一歌读者,是丁香的超级fans,正是在娘子的鼓励下,狂歌才把心目中一个完美女人的故事写了下来。

对于狂歌来说,丁香这个角se没有代入感,娘子却有。关于丁香的化妆品的章节狂歌就是在娘子的详细指导下才完成的。

可是娘子和丁香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女人。丁香干练敏锐,娘子却是个品种稀缺的迷糊虫虫。每当娘子头上撞个包、腿上撞块青的时候,狂歌就摇头感慨——家有仙妻。

不管怎么样,狂歌和娘子结婚了。这个故事不是用笔去书写,而是用狂歌的一生去经营。这样的一段话与各位书友共享:

姻缘者,三分情爱,七分经营。不积昼夜无以致生死之许,不累平淡无以践白发之约。文君之当庐卖酒,蒋坦之浮生六记,皆如寻常家酿,历久则香。

这是狂歌曾经送给一个朋友的话,现在狂歌也要用自己的生命去经历了。

与诸君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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