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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三十八章(2/2)

作者:百五先生
着功利的目的,任着主观意志办事。在本章里,老子把政治分成了两个类型、五个层次。两个类型即“无为”和“有为”。“道”和“德”属于“无为”的类型;仁、义、礼属“有为”的类型。五个层次是道、德、仁、义、礼。这五个层次中,德和仁是最高标准,但“德”只是指“上德”,不是“下德”。失道而后德,这是在无为的类型内部说的,失道则沦为下德,那就与上仁相差无几了。失德而后仁,这是指离开了“无为”的类型才有了仁。仁已经是“有为”、“为之”了,所以“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就是在“有为”范围内所显示出来的不同层次。在本章里,老子用了“大丈夫”一词,是全书唯一使用的名词,过去有人将此解释为“智慧很高的人”,原意大约相同于此,但其中也包含有豪爽、果敢、刚毅的内容。老子感受到人际关系愈来愈难以相处,所以在十分激动的情绪下使用了“大丈夫”这个词,并说“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本章使用了一些具体的规范把人的思想行为定着在固定的形式中,即按忠信行事,不执行浇薄的礼。所以老子对政治的最低要求是摒去“薄”和“华”,恢复“厚”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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