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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作者:百五先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

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

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

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

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

非法。’”

须菩提恭敬地对佛说:世尊,能有很多众生,听到这样的言说章句,而生起真实的信心吗?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说这种疑虑的话。如来应化身离开这世界以后,第五个五百年开始的末法时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对于这样的言说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当知这种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教化所在,种了很多善根。听到这样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净信心。须菩提,如来很清楚地知道,也很清楚地看见,像这类众生,都得到悟见如来,不可思量的福德。为什么呢?因为这类众生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已经没有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也不能说没有正等正觉法相。为什么呢?这类众生如果心存有无上正等正觉可证取,我相还在,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如果执取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以为有真实的佛法让他领悟,可以依法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是人相还在,人相还在的话,事实上我相也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什么呢?如果以为等正觉法是没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众生相也不可取,而执取空无相,就是执取非法相,那么我相、人相、众生相都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不应当取等正觉法,也不应当以为既然是虚幻的,那就是断灭的,而执取非法。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如来常常说:你们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说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过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舍弃,何况非法呢?

【评析】

本章说真正悟解佛法并不容易,所谓正信希有。佛认为要完全领悟万法皆空的道理并不容易,但又认为这种智慧一定会被人领悟,所以他说要等五百年以后才会有真正的觉悟者。前人有的解释这段对话是“须菩提疑众生不能生实信,故作此问,佛恐沮众生实信之心,且告之以莫作是说”,似乎理解有误。昭明太子给这一段加的标题是“正信希有”,不就是说“正信”即真正的觉悟暂时还很“希(稀)有”,所以要“希”望期待于五百年以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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