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10章 我们的家(2)(2/2)

作者:小春
我是江南人,从小吃惯米饭。在龟兹每天吃面食,日子久也就习惯了。到姑臧后第一次吃到了高粱,才知道高粱的难吃,而且吃了高粱面窝头,肚子容易发胀。可是高粱耐旱,在夏日的旱灾中,麦禾枯死,只有高粱还有收成,所以是最便宜的粮食。我们赈灾主要靠的就是高粱和小米。而我们自己,我都是让娉婷在家做好面、馒头、饼子,带到赈灾现场我们一家子自己吃。我没那么伟大,要跟灾民吃同样的东西。我们现在的经济条件,再拮据,也还没到这一步。

而罗什,多年供养优越的生活让他养成了典型的富贵病。比如,在吃饭问题上,他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喜欢精致的菜色。虽然他从不说,可我能看出他不爱吃高粱面糊糊。其实又有谁喜欢吃呢?小米粥还有清香,高粱面却是又涩又硬。

他在穿着上倒是还好,因为总是穿僧袍,打过些小补丁的衣服,只要不明显,他还是会穿。却很爱整洁,甚至有些洁癖。这几天在灾民中间跑,他从没表现出嫌脏,但每天回到家便会换下衣服,第二天要穿浆洗过的干净衣服。

他有一项很大的花销,就是买书。他在龟兹的书卷无法全部带来,只挑了些重要的,也已经是我们一路来最沉的行囊。到了姑臧,可以接触到更多汉文书籍,他更是如同海绵一般吸收着汉地的文化。看书成了他最大的业余爱好,而且这也是为他日后译经打基础,刚开始我从不限制他买书。可是,活字印刷还没发明,纸张又贵,这个时代一卷卷的书轴超级昂贵。而他往往看到喜欢的书卷,连价钱都不问便买下,剩下我尴尬地掏空口袋。

这个男人,唉,除了做精神领袖,他还真的不懂柴米油盐。很庆幸的是,我在龟兹已经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古代的生活能力,不至于到现在束手无策。所以,赈灾后我禁止罗什再买书,他明白原因,自然也认同的。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