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510章 赋税变革(2/3)

作者:小黑醉酒
地为基准,按照土地来交税,并且改收实物税为税银。

李云天的话音刚落就在现场的官员就一阵骚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谁也没有想到李云天竟然合并了百姓们要交纳的“税”和“赋”,进而终结了征收了两千多年的“人头税”。

值得一提的是,大明百姓的税和赋是分开收取的,通俗说来,赋指的是按田亩计征的田地税,而税指的是按人头数计征的人头税,也叫丁银。

换句话来说,实行了摊丁入亩后没有田地的人可以不用交纳田税,而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这也终结了民间名目繁多的地方税收,使得经手的官员难于从中作弊捞钱。

而且,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后,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

城镇中的工商业者也因此不用再纳丁银,这无疑改善了工商业者的生活条件,对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俗话说的好,失之东隅,得知桑榆,看似李云天这样做一年下来好像要少收许多赋税,不过实际上对官府的运作影响并不大。

在实行摊丁入亩后,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各地的官员,自此失去了从税收中上下其中的机会,李云天此举无疑是让利于民。

再者说了,乡村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提高了,城市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也得以解决,必将促进农业和工商业的蓬勃发展,而每年的田地税银和商业税银完全足以支撑地方衙门的运作,并且有不少盈余。

如果搁在大明的两京十三省,李云天要是推行摊丁入亩肯定会受到巨大的阻力,那些地方官岂会坐视自己的利益受损。

可交趾不一样,各州县衙门的基层官员都是通过恩科选拔出来的,接受了讲武堂兴农院、兴户院、兴礼院、兴军院、兴工院和律刑院的培训,并且由李云天亲自任命,故而这些官员自然不会反对赋税改革。

另外,李云天早就把交趾各地方衙门的财政大权收归了交趾布政使司衙门,收上来的税收要先上交布政使司衙门,由布政使司衙门往下拨付各地衙门运作所需的款项,并且款项的用途要受到审核和监督,合理的款项才予以发放。

这就使得当地的官员们很难再从税收中捞钱,故而州府的那些高级官员抵触情绪自然也就得变小了。

原因很简单,他们即使想方设法地收更多的税,那么最后也要上交布政使司衙门,谁还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从李云天的行事轨迹上来看,为了在交趾实行摊丁入亩他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在宣布《摊丁入亩》令之前已经做了充分的铺垫,刻意将各地方衙门的财政大权收归交趾布政使司衙门,并由布政使司衙门往下拨付款项。

因为当时正值与叛军对峙时期,明军所控制地区内的生产和生活都受到了破坏,根本就没有办法从民间收税,故而李云天的这个办法受到了交趾官员们的热烈欢迎,这意味着他们能从交趾布政使司衙门获得各地地方衙门的花销。

鉴于当时明军的形势危急,被叛军牢牢地压制,故而众人都以为李云天收回地方财政大权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而已,谁也不会想到此事竟然会成为交趾的定制。

这一年多来,明军控制地区地方衙门的运作一切正常,鼓励农耕、兴修水利,使得经济恢复迅速,形势一片大好。

既然各地衙门上交财政大权后并没有受到影响,那么谁又有理由提出来重新要回财政大权?

尤为重要的是,李云天现在在交趾的声威如日中天,没人胆敢招惹他,否则就是自寻烦恼了。

《摊丁入亩令》的颁布是交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正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